106年10月14日11:00系友回娘家之分享講座

校慶為重大集會,本活動大四同學務必參加,請假為非必要理由請假者則須勞動服務4小時

否則依照本校「學生行為規範及獎懲規定」第九條第三點:校內講習、活動、班會、週會等集會無故缺席者,記申誡。

如當天為授獎同學請以典禮為主,結束後再回到系上參與講座

資管系重大集會請假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