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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驗室借用申請規則

實驗室(800.801.802.804.813.816.817)借用申請規則

至系辦公室填寫實驗室借用本,依學生證(或其它有照片證件)換領電腦編號卡(或討論卡)。

*請依照領取之電腦編號使用電腦(或討論卡)

歸還時填寫實驗室借用本歸還時間,並將電腦編號卡(或討論卡)送回換領學生證(或其它有照片證件)。

實驗室借用時間:09:00 ~ 17:00

若因特殊因素需延長借用時間(於下班時間後),請於每個月5日前提出申請,並先詢問專題老師或其它老師是否可一同留下,經老師同意後:

1、當天17:00前歸還實驗室。

*實驗室借用需向系辦申請借用方可使用,並遵守實驗室管理辦法,管理辦法如下:

  1. 請同學至系辦公室填寫實驗室借用單,才能借用實驗室鑰
  2. 使用實驗室時,請保持環境整潔。如發現有同學未依規定維持實驗室清潔,造成空間髒亂,將禁借同學借用實驗室。
  3. 請勿破壞實驗室設備,如有任何實驗室內器材、設備或環境的損壞與故障,請回報系辦。
  4. 歸還時需確認教室內電燈、冷氣已關閉,並且鎖上門後,至系辦歸還鑰匙。
  5. 系上有活動時段,不借用實驗室給學生使用。
  6. 平日借用實驗室時間為早上8點至下午5點,學校休假日時,不外借實驗室給學生。
  7. 請勿帶校外人士進入。

(20800:陳鵬文主任、20801:陳鵬文主任、 20802:絲玉琴老師、20804:陳東栢老師、20806:葉乙璇老師、20813:吳宜憲老師、20816:邱南星老師、20817:李紹綸老師)

6.離開前請維持整潔、桌椅定位、電腦、冷氣關機、燈關閉、門反鎖,方可離開

>>如有未遵守以上規定者將依校規處理。

實驗室使用規定暨管理辦法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