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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驗室借用申請規則

實驗室(800.801.802.804.813.816.817)借用申請規則

至系辦公室填寫實驗室借用本,依學生證(或其它有照片證件)換領電腦編號卡(或討論卡)。

*請依照領取之電腦編號使用電腦(或討論卡)

歸還時填寫實驗室借用本歸還時間,並將電腦編號卡(或討論卡)送回換領學生證(或其它有照片證件)。

實驗室借用時間:09:00 ~ 17:00

若因特殊因素需延長借用時間(於下班時間後),請於每個月5日前提出申請,並先詢問專題老師或其它老師是否可一同留下,經老師同意後:

1、填寫夜間延長借用實驗室單,簽名流程請同意之老師、主任、系所蓋章、還安衛組蓋章,並將此單送回系上。

2、當天17:00前歸還實驗室。

*實驗室借用需向系辦申請借用方可使用,並遵守實驗室管理辦法,管理辦法如下:

1.實驗室借用為本系學生及授課教師,以專題生為優先

2.須攜帶學生證(或其它有照片證件)登記借用鑰匙,開完門後需立即歸還。

3.每位欲使用實驗室電腦之學生皆需辦理借用申請,發現未借用者將停權兩星期

4.請勿拆裝任何電腦零件,並嚴禁攜帶食物。

5.請勿隨意灌軟體至電腦,若因專題需要之軟體,請先詢問實驗室管理老師,並填寫軟體借用單(請至文件下載)。

(800:蔡文隆老師、801:陳鵬文老師、 802:蔡文隆老師、804:陳東栢、葉乙璇老師、813:李紹綸、吳宜憲老師、816:邱天嵩老師、817:洪維強、賴鍵元老師)

6.離開前請維持整潔、桌椅定位、電腦、冷氣關機、燈關閉、門反鎖,方可離開

>>如有未遵守以上規定者將依校規處理。

實驗室使用規定暨管理辦法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