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
至系辦公室填寫實驗室借用本,依學生證(或其它有照片證件)換領電腦編號卡(或討論卡)。
二
三
實驗室借用時間:09:00 ~ 17:00
若因特殊因素需延長借用時間(於下班時間後),請於每個月5日前提出申請,並先詢問專題老師或其它老師是否可一同留下,經老師同意後:
1、當天17:00前歸還實驗室。
*實驗室借用需向系辦申請借用方可使用,並遵守實驗室管理辦法,管理辦法如下:
(20800:陳鵬文主任、20801:陳鵬文主任、 20802:絲玉琴老師、20804:陳東栢老師、20806:葉乙璇老師、20813:吳宜憲老師、20816:邱南星老師、20817:李紹綸老師)
6.離開前請維持整潔、桌椅定位、電腦、冷氣關機、燈關閉、門反鎖,方可離開。
>>如有未遵守以上規定者將依校規處理。
實驗室使用規定暨管理辦法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