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年10月14日11:00系友回娘家之分享講座

校慶為重大集會,本活動大四同學務必參加,請假為非必要理由請假者則須勞動服務4小時
否則依照本校「學生行為規範及獎懲規定」第九條第三點:校內講習、活動、班會、週會等集會無故缺席者,記申誡。
如當天為授獎同學請以典禮為主,結束後再回到系上參與講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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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慶為重大集會,本活動大四同學務必參加,請假為非必要理由請假者則須勞動服務4小時
否則依照本校「學生行為規範及獎懲規定」第九條第三點:校內講習、活動、班會、週會等集會無故缺席者,記申誡。
如當天為授獎同學請以典禮為主,結束後再回到系上參與講座